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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离家出走了,我要怎么离婚?
2012-04-20 14:41:32 来源:巫蓉
他离家出走了,我要怎么离婚?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: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,只要求离婚,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,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。
根据你的陈述,你丈夫离家出走导致你不能向法院提供他现在的送达地址,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他公告送达诉讼文书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四条: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公告送达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”即: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后,法院根据他已下落不明的事实,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给他。自法院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如果他没有出庭应诉,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为你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决。
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,缺席判决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“夫妻感情破裂”,如果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,法院还是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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